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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先生來電詢問有關友人傅女士如何申請回復中華民國國籍1案。

壹、案由 張先生來電詢問有關友人傅女士如何申請回復中華民國國籍1案。 貳、個案敘述 傅女士民國86年11月13日喪失我國國籍,於89年2月23日取得日本國籍,因受雇回臺工作,請問如何辦理回復我國國籍。 參、法令依據 國籍法第15條 肆、處理方式 一、向駐外館處申請居留簽證。 二、向國內居住地「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」申請外僑居留證。 三、向居住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回復中華民國國籍(由戶政事務所呈轉核發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