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成年人改名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,若法定代理人之一方無法到場共同辦理,應填妥同意書交由他方辦理;惟無法到場之一方係在監服刑中,仍應填妥同意書(監所),經監所驗證後,由矯正機關函轉未成年子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