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人1.戶長。 2.受委託人。 應備證件:1、戶長親自申請者,戶長之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2、戶長書面委託他人者,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、委託書。3、如換發戶口名簿者,另附原戶口名簿。規費:1、戶政事務所核發戶口名簿,其初領、補領、換領之收費數額每份新臺幣30元。2、政府機關辦理行政區域調整、門牌整編作業而須換領戶口名簿者,免收規費。受理戶政事務所:1、初領、全面換領:戶籍地戶政事務所。2、補領或換領:任一戶政事務所。